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指自有基地生产的产品企业); 2.2021年以来无县、区(市)市场监管和农业经济等部门违法处理记录;3.具备满足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的车辆或物流网络; 4.2021年以来有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经验;5.大宗物品配送企业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协议复印件;6.大宗物品配送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评价规范》、《南湖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单位考核细则(修订稿)》及其它有关规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