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应用系统等保评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的委托,就部分应用系统等保评定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XZC202607A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1 部分应用系统等保评定服务 1 项 16万元 具体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地址等: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即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至xinzhengcheng_hz@163.com邮箱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元):300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申请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 14: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2楼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26年8月3日 14:30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2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报名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征程(杭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19057652551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新城大道68号电信大楼2楼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6775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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