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澧浦派出所综合信息指挥室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补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1本工程造价约74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澧浦镇派出所;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装修装饰工程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仅限注册地在金东区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
4.4 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5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6由社保处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
4.7投标人还需提供 “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 4: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7、公告发布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网址http://122.226.62.238/jhjdztb)、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澧浦镇派出所公示栏内张贴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金磐路710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招标代理: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金磐路710号
联系人:王科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958482928 联系电话:13505799425
邮政编码:321000 邮政编码:321000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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